保证家蚕原原母种质量的措施
《黑龙江农业科学》[ISSN:1002-2767/CN:23-1204/S]
卷:
期数:
2013年02
页码:
162-163
栏目:
出版日期:
2013-02-28
- 文章编号:
- 1002-2767(2013)02-0162-01
- 文献标志码:
- B
- 摘要:
- <正>自1959年起实行原原种、原种、普通种的三级饲养四级制种制度,原原母种的生产不单独列为一级,由生产原原种的蛾区中择优留选。原原母种是蚕种生产的最顶级,原原母种繁育的质量是提高蚕种质量的关键,要获得优质的原原母种饲养技术是前提,正确选择是关键。根据原原母种繁育的现状和工作实践,谈谈保证原原母种质量的措施。1紧记原原种生产的工作指导思想,加强责任感,奖惩分明坚持"以保持种性为前提,兼顾强健性进行选择",根据种性保持的要求和生产的实际情况,由专人负责具体品种,负责人应把具体的操作技术落实到位,做好病蚕、小蚕、伤蚕、迟眠蚕、早熟蚕
备注/Memo
收稿日期:2013-01-10第一作者简介:骆红莲(1983-),女,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人,学士,助理研究员,从事蚕桑技术指导及蚕种生产工作。E-mail:787165925@qq.com。
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
2013-02-28